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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introduction
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模式在中国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2025年,国内共有11所中外合作大学在计划内招生,这些学校不仅融合了中外教育资源,还为学生提供了双文凭、国际化课程以及更多的海外升学机会。本文将汇总这11所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大学名单,并附上部分计划外大学的信息,帮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这些院校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及未来发展潜力。

01宁波诺丁汉大学计划内中外合办
0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计划内中外合办
03西交利物浦大学计划内中外合办
04上海纽约大学计划内中外合办
05温州肯恩大学计划内中外合办
06昆山杜克大学计划内中外合办
07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计划内中外合办
08广州以色列理工学院计划内中外合办
09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计划内中外合办
10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计划内中外合办
11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计划内中外合办
01北京外国语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2中国石油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3中央财经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4北京语言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5首都师范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6北京理工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8中国传媒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09北京体育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10中央戏剧学院计划外中外合办
11电子科技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12河北工业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13西安外国语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14山东师范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15济南大学计划外中外合办
点击上方学校名称可查看详情,更多计划外学校点击查看>>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并且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能是合资办学,也不能是外国教育机构或个人单独办学。另外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主要地点需在中国境内,主要招生对象须是中国公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按照办学主体分类,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大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以专门的教育机构形式存在的中外合作办学,又可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两种。
独立法人类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外合作大学”(上文列出的11所学校),这类大学有独立的校名、董事、校长和办学章程等。
非独立法人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类似大学院校下设的一个二级学院,实行独立管理,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中法工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的中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等等都属于这一分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方和外方院校以专业的形式进行合作,不是独立的办学机构。如中央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这类中外合作项目数量庞大,分布在全国各地。(上文列出的15所计划外学校)
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模式可以分为四种,分别是“2+2”分段培养模式、“3+1”分段培养模式、“4+0”培养模式和混合培养模式。
2+2模式:
学生在国内院校完成第一和第二学年的学习,后两年可自主选择在国内或国外合作院校完成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3+1模式:
学生需要在国内院校完成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习,大四时可自主选择在国内或国外院校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4+0模式:
学生大学四年都在国内完成学业,不需要出国,这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最主要的办学形式。通常采用这种模式的院校会将外方原版教材和教授引进,保证国内学生不出国也能接触与国外相同的教育资源。
混合培养模式:
进入大学后还会进行二次选拔,在选拔通过后再进行2+2、3+1的分段培养。如果没有通过选拔,则按照4+0的模式。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看到了中外合作大学在培养国际化人才方面的独特优势。无论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的招生模式,这些学校都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和发展路径。对于高考成绩优异,希望接受国际化教育的学生来说,可以考虑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办大学,对于成绩不理想,希望接受国际化教育的学生可以考虑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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